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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才并重,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测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规范招录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统筹管理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育的副校长、学校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和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由校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3、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时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

  4、各学院成立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纪检委员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

  6、各学院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学院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须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需报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

  三、复试基本条件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学科门类(专业)名称总分单科(满分=100)单科(满分>100)
020200应用经济学3464872
030100法学3264568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3264568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3635481
071000生物学2793857
071300生态学2793857
080200机械工程2733857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2733857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2733857
081400土木工程2733857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2733857
082900林业工程2733857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2733857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2733857
083400风景园林学3273857
083500软件工程2733857
090700林学2513350
0907J1智慧林业2513350
097300风景园林学2773350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3404771
120200工商管理3404771
130500设计学362406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专业控制线总分下降3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代码专业学位名称总分单科(满分=100)单科(满分>100)
025100金融3464872
055100翻译3635481
085400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2733857
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工程)2733857
085500机械2733857
085600材料与化工2733857
085700资源与环境2733857
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非管理领域、材料工程)2733857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2733857
086000生物与医药2733857
095131农艺与种业2513350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2513350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2513350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2513350
095137农业管理3003350
095138农村发展2653350
095300风景园林(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36960105
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与应用)3204590
095400林业2513350
125100工商管理1674182
125300会计21065125
125400旅游管理1674182
125601工程管理1784488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784488
135108艺术设计362406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专业控制线总分下降3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3、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在达到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相同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领域)排名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将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相关学院网站。

  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对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8)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9)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由各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审查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向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相应的分数。逾期将不予受理。

  3、复试费交纳

  参加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湖南非税”,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在线缴费”,点击“教育缴费”进入登录界面,地区选择“湖南省本级”,学校选择“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缴费类别选择“报名考试费”,号码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输入学生身份证件号、姓名,点击“查询”后缴费。

  调剂考生的缴费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无法通过微信平台缴费的考生,请于工作日到学校崇德楼三楼计划财务处收费科刷银联卡交纳复试费。

  未及时交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交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学校明确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复试工作小组基本规范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行为基本规范,细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考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狠抓细节,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要加强与考生的联系,考前核实考生的联系方式,建立QQ群或者微信群,确保能及时联系考生。

  我校分批次安排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第一志愿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公布调剂计划和调剂复试信息,参加调剂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参加调剂计划的复试,调剂复试相关安排见报考学院网站。

  1、复试时间

  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在3月27日-4月28日完成复试。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7日-4月4日,之后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重视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

  (1)笔试(闭卷考试)

  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长不得少于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情况。

  (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面试还需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组织形式多样,可以和面试同时进行,也可以由专门的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各学院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

  (2)各学院按照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七、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综合计算。

  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加权成绩+复试加权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

  复试加权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20%。

  学院可以根据实际调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例(在30%-40%范围内调整),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例做相应调整;或者调整复试笔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权重比例。

  说明:

  (1)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工程管理(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联考〕/3× 60%,复试加权成绩=政治理论成绩×5%+专业综合考试成绩×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面试成绩×20%。

  (2)翻译(055100)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初试加权成绩=〔(初试外国语或翻译硕士英语+初试政治理论)×1.5+业务课1+业务课2〕/6×60%;复试加权成绩=复试口译成绩或复试笔译成绩×10%+复试英汉写作成绩×10%+面试成绩×2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2)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

  (4)如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合格后单独排序录取。

  3、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6)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学院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要求。

  八、体检

  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后一周内,可以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后发至各学院研招办邮箱;也可以选择在我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考生自备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准考证、身份证,空腹体检(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奖助学金及学费收费标准

  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学校不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学费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其他事项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费收费按照学制年限收取。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

  7、被录取的新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8、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心理健康普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9、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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