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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

  学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学校隶属于新疆军区,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首任院长为涂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由王震、王恩茂等同志任命;第一副院长杨捷(时任新疆军区副参谋长)、第二副院长孟梅生由彭德怀和习仲勋同志任命。1958年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4年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国家林业局共建。学校现有老满城、亚心、陆港、天格尔等四个校区,谢家沟草地试验站、呼图壁牧草试验示范站等7个校属实习基地和426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中,老满城校区(校本部)占地面积约1500亩,亚心校区占地面积约500亩,陆港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天格尔校区(实习林场)占地面积约15万亩。新疆农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7.各类政策性考生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名单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新疆农业大学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新疆农业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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