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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入选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12月12日,教育部官网公示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认定名单,拟认定65家单位为第三批推广基地,新疆5所院校入选,新疆农业大学榜上有名。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新时代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工作特色,能够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的重要平台。

  新疆农业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工作,自今年3月起,由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学院牵头,在学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办校办、图书馆、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和学生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下,积极开展了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经自治区教育厅遴选推荐,教育部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最终入选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新疆农业大学将以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为契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提升国家语言文字应用推广能力,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助推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弘扬和传播,为国家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传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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