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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在职研究生报考相关政策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1980年建校,先后隶属于国家物资总局、物资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10月划归北京市管理。2018年2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并入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北路东段,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区,地处古老的京杭大运河源头,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宜人,是北京市授予的“美丽校园”“文明校园”和“花园式单位”。校园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齐全。北京物资学院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招生录取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所有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北京物资学院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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