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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闽江学院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简称“闽大”,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闽江学院在职研究生录取相关政策如下:

  录取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根将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将按要求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闽江学院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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