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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北京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及相关公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符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报考招生单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我校报考点有关要求,方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在10月2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缴费,以免因网络拥堵、材料不齐等问题报名失败,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补报。为了使考生顺利参加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考试,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

  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代码为1155,考试地点为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

  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仅接受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北京城市学院,且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请务必于2023年10月25日22:00前将“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证明”及“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yjszs@bcu.edu.cn,两项证明均须有在读学校相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不需要提交户籍或社保证明);

  (二)报考北京城市学院,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往届生;

  (三)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北京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不含军事院校、“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京外招生单位);

  (四)报考京外招生单位“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就读院校在京,且就读院校未设立报考点或就读院校为艺术类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报考京外招生单位“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且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往届生*。

  特别注意:

  1. 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往届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2023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对本人户籍和社保缴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若符合在京报考要求,请准备好有关材料备查;若不符合在京报考要求,请选择本人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2. 以第二学士学位学历报考的考生,如果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为往届生身份报考;如果以即将取得的二学位学历报考,为应届生身份。

  北京市研考报考点由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安排。北京市将在10月25日后,与北京市公安局及人力社保中心等单位进行数据核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报考程序

  北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凡是符合有关规定并满足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请仔细阅读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并且完成以下报考程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1. 填写考生信息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考生信息(时间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公布为准)。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考生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无法进行后续网上确认。

  2. 填写报考信息及网上支付

  登录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bcu.edu.cn/hwdx),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含《北京城市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城市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网报系统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支付初试费。考生须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3. 重要提醒

  (1)符合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并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未按要求支付初试费或不符合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用已注册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鉴于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和录取。

  因更名等原因无法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期间及时与我校取得联系。一旦进入网上确认阶段,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因此导致的确认不成功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往届生必须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此项不填),所填编号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切勿错填证书的流水号,以免影响学历审核。

  (4)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网址、要求及流程,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和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bcu.edu.cn/hwdx)相关公告,请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关注。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凡符合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并选择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本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将根据北京市提供的户口社保数据以及教育部提供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对考生数据信息进行筛查,对不符合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要求或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所选报考点。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经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确认通过后,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北京城市学院不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密切关注所报招生单位、报名网站(网址:https://yz.chsi.com.cn)、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bjeea.cn/)和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bcu.edu.cn/hwdx)的有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二)考生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以报名时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信息(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确认时除提交学籍学历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三)北京城市学院报考点考生的考试地点为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26号),详见准考证上信息。

  (四)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五)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3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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