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的通知

  一、政策规定

  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上述1-3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考生申请程序及要求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在研招网上申报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同时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具体加分项目名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准考证号+姓名”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邮件主题为“初试加分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同时将申请材料复印件于3月21日前邮出至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515(研招办收)。

  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逾期未提交材料者无法享受相关政策。

  1.初试加分

  (1)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硕士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相关项目加分证明材料,其中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考生证明材料中需包含《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报考研究生前置学历证明材料。

  2.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大连海事大学2024年硕士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工作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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