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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网开通时间:4月6日0时-6日12点

  调剂意向网开通时间:4月1日0时-5日24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以安全、公平、科学为原则,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见表1。

  表1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学院代码学院(中心)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调剂名额学习形式
001航海学院071200科学技术史(02方向)1全日制
001航海学院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5全日制
001航海学院0823Z1★航海科学与技术12全日制
001航海学院0823Z2★海上交通工程4全日制
001航海学院086100交通运输(专业学位)11全日制
002轮机工程学院082402轮机工程31全日制
002轮机工程学院085903海洋工程(专业学位)39全日制
003船舶电气工程学院080800电气工程8全日制
003船舶电气工程学院085801电气工程(专业学位)6全日制
00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083500软件工程3全日制
00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3全日制
00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085408光电信息工程(专业学位)7全日制
00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81400土木工程(04方向)4全日制
00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2全日制
00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6全日制
00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86100交通运输(专业学位)(04方向)2全日制
006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1全日制
006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020200应用经济学(02方向)2全日制
006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全日制
007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24Z2★救助与打捞工程3全日制
007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24Z3★船舶动力机械与制冷工程5全日制
007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55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04-05方向)8全日制
007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5505船舶工程(专业学位)33全日制
007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5802动力工程(专业学位)17全日制
008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071000生物学3全日制
009人工智能学院085410人工智能(专业学位)2全日制
009人工智能学院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3全日制
010法学院030100法学(02方向)4全日制
010法学院030100法学(04方向)1全日制
010法学院030100法学(07方向)1全日制
010法学院030100法学(08方向)1全日制
011外国语学院050202俄语语言文学4全日制
011外国语学院050205日语语言文学4全日制
011外国语学院055102英语口译(专业学位)4全日制
012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3全日制
012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0301J1☆国家安全学2全日制
014理学院070200物理学16全日制
018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120200工商管理2全日制
018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0823Z4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7全日制
018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086100交通运输(专业学位)58全日制
019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085903海洋工程(专业学位)5全日制
021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1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70200物理学4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71000生物学2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85406控制工程(专业学位)2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1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85701环境工程(专业学位)4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85903海洋工程(专业学位)2全日制
022碳中和研究院086100交通运输(专业学位)2全日制
006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5非全日制
010法学院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10非全日制
010法学院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6非全日制

  注:各专业研究方向名称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下载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s.dlmu.edu.cn/info/1139/6409.htm)中查看。

  二、调剂条件和遴选原则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三、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所有校内和校外考生须在2023年4月6日0点至4月6日12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

  2.2023年4月6日12点-7日上午9点学校通过“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如果考生7日上午9点前未收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在“调剂网”上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参加复试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通知发放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余额的120%(具体见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如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再次开展后续批次的调剂工作。如需要调剂,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调剂通知。

  4.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日程见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5.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调剂网”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待录取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则递补录取。

  6.如果遇到“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发布相关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有按规定享受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奖学金确定原则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初试网报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必须在调剂网报名结束前,与调剂报名学院联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修改申请内容应包含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信息。

  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4月底之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纸质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模板和提交方式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如在2023年4月底前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未按照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参加调剂专业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调剂专业不予录取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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