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考生有如下项目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4年3月17日前将本人加分申请表和相关加分材料(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或证书等)扫描后发至苏州大学研招办邮箱.

  我校将根据有关文件及教育部加分详细清单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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