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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现就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

  二、复试时间及办法

  1.请考生3月25日上午10:00前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各学院3月23日开始陆续发布),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在系统缴纳复试费每生80元。

  2.各学院3月28日开始陆续复试,具体办法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三、确认复试考试科目

  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务必于3月25日上午10:00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考试试卷份数和安排考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指定复试科目。

  四、学籍学历异常处理

  资格审查中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如果进入复试,请在复试前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将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

  往届生: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如在线认证不成功,则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五、加分考生提醒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工作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3月25日前与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六、复试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

  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特别提醒

  1.复试地点分明故宫校区和将军路校区,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复试期间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通过闸机刷证进入校园,校外考生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请考生提前了解周边交通情况,规划好出行方式,如遇特殊情况请向门岗值班员出示准考证、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

  2.请考生提前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报到时交给复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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