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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相关政策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相关政策如下: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4.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招收对象为具有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截至2024年9月),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考重点面向国防军工等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行业招收业务骨干在职人员,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8.部分学院招生专业对考生有专业背景要求,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相关政策如上,请广大考生按需求报名,希望可以给考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详情请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或咨询本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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